江苏税务电子申请流程如下:
1、系统登录:在国税官网首页点击“网上办税服务厅”-登录系统-选择管理-申领进入申请界面;
2、申领申请提交:输入申领份数及申领人信息,网上提交申请;
3、打印收票单:当“业务状态”变为“受理通过”或“拣包完成,开始配送”时,打印收票单,并在收票单上加盖公章或专用章;
4、签收:持加盖公章或专用章的收票单进行签收;
5、下载电子数据:待收到邮寄的纸质后,纳税人持金税盘/税控盘在开票客户端中下载;
6、在系统中的找到菜单管理模块-领用管理-网上领票;
7、在网上领票界面中,在选择了购票日期时间段(默认为当月)后,点击“查询”按钮,会出现之前在网上领票系统申请的电子。
电子和纸质的区别:
1、电子突破了传统纸质的概念;
2、电子采取电子签章实现签名、电子盖章,实现电子唯一性、不可抵赖性、防篡改,而纸质手工操作;
3、电子通过数字媒体形式传送与保存内容,可通过网络、移动通信等方式传送给接收方,而纸质必须面对面的操作,极不便利。
4、电子管理系统可以在线开票,节省工本费、税控机成本以及相关人力成本;传统纸质的人工费和时间成本相对就高了很多。
5、电子无需通过“税控机”,也不需要企业负责人频频到税务部门登记注册。而且它能瞬间即成,虚假真伪即刻核实,操作简便易行;传统程序则更加麻烦,到税务部门登记频繁且需通过“税控机”等。
【法律依据】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》
第四条
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管理工作。国家税务总局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分局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(以下统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)依据各自的职责,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。财政、审计、工商行政管理、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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